(原标题:深交所:投资者要在股票交易中仔细辨别 避免成接盘侠)
深交所发布《“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系列》的文章称,投资者在参与证券交易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避免交易行为对证券价量产生冲击。另一方面,如果对股票的基本面缺乏独立深入的思考,仅凭题材概念或者突然的上涨就追高买入股票,极有可能会成为违法主体实施操纵市场行为的受害者。投资者要在股票交易中仔细辨别,深入思考,谨慎决策,避免成为股价高位站岗的接盘侠。
“市场操纵”主题(一):题材概念有风险,杀跌追涨易套牢
配合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深交所继续推出“市场操纵”系列案例,希望帮助广大投资者了解形形色色的违法违规案例,促进市场各方增强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部分个人投资者参与股票交易有一个共同的烦恼:买入涨势很好的股票后,股价总是下跌,自己每次都接到最后一棒,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从一些违法案例来看,极有可能是因为缺乏对股票基本面的分析研究,仅根据图形走势,凭感觉进行交易,一不小心就买到违法主体刻意制造出上涨假象的股票,被苦苦套牢在股价高位。下面我们就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
2015年2月12日至3月23日,仅仅23个交易日,创业板的C股票上涨了55.1%,同期创业板指上涨20.93%,两者偏离幅度达34.17%。一个月不到,收益率30%以上,股市的赚钱效应来得真快。是什么原因导致该股股价表现如此突出,幕后有什么故事?
股票基本面并未显著变化
从23个交易日期间发布的公告来看,C股票的利好公告有两则:第一则是2015年2月28日公司发布2014年业绩快报,净利润增长176.74%,但绝对值仅6000万,而2014年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平均净利润为9400万元;第二则是2015年3月18日发布的2014年利润送转公告,实际控制人提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8元人民币(含税)并转增10股,而据统计,创业板公司拟10股转增10股的公司超过90家,其中不乏10股转增20股、15股的公司。从上市公司横向分析比较看,该两则公告并不起眼。
实际上,C股票早在上述公告前已经大涨,从诸多吸引人眼球的媒体报道标题可见一斑:“互联网金 融概念再度大涨C连续三涨停”(2015年2月12日),“互联网概念股连遭爆炒机构上演激烈多空对决”(2015年2月16日).
违法主体被处罚揭露大涨原因
C股票基本面的利好并不突出,是否仅凭概念就被市场追捧?股价上涨究竟是源于投资者的价值挖掘,还是因为违法主体的煽风点火和推波助澜?
2017年3月,证监会公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了C股价大涨的原因。原来,掌握巨额资金的违法主体伙同自己的亲友,利用多个账户操纵股价,将C股价不断推高,趁高位卖出股票,获利高达2亿元。相关违法主体操纵股价的手法包括:
1、利用控制的账户进行对倒对敲和反向交易,虚增成交量;
2、申报后大比例撤单,进行虚假委托;
3、拉抬股价,营造炒作气氛,吸引投资者追涨,然后卖出获利。
以2015年3月23日为例,相关账户利用资金优势,制造出股价开盘上涨的走势,吸引其他投资者跟风买入,该股开盘后不久直接封上涨停板,违法主体却悉数卖出了全部所持股票,潇洒获利离场。该日的股价走势和操纵情况见下图:
操纵股价难逃法网
《证券法》明确规定,禁止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投资者在参与证券交易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避免交易行为对证券价量产生冲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证券监督执法机构始终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如果蓄意操纵股价,必将被依法从严处罚,案例中的违法主体除被没收违法所得2亿元外,并处罚款高达6亿元。
另一方面,如果对股票的基本面缺乏独立深入的思考,仅凭题材概念或者突然的上涨就追高买入股票,极有可能会成为违法主体实施操纵市场行为的受害者。投资者要在股票交易中仔细辨别,深入思考,谨慎决策,避免成为股价高位站岗的接盘侠。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