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鲁西化工孙公司被责令停产五氯化锑)
鲁西化工6日早间公告,近期,公司全资孙公司聊城氟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氟尔新材料”)接受了山东省化工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执法检查组的现场检查。2017年7月3日,氟尔新材料按照《山东省化工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执法检查问题现场移交表》处置意见中“责令五氯化锑立即停产”的要求,立即组织对五氯化锑生产设备进行彻底拆除。
据公告,聊城氟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子公司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六化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五氯化锑为生产二氟甲烷过程中使用的催化剂,2012年11月,在办理《高氟聚合物联产新型制冷剂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批过程中,因氟尔新材料对五氯化锑适用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对资质审批层级了解不到位,认为五氯化锑为生产二氟甲烷过程中使用的催化剂,直接加入生产系统,所以办理审批手续的层级不正确。
聊城氟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收到《山东省化工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执法检查问题现场移交表》之日起,立即组织对五氯化锑生产设备进行了彻底拆除,至7月5日拆除处理完成,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
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公司范围内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本次对五氯化锑生产设备的拆除,短期内不会对氟尔新材料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氟尔新材料将按照正确渠道进行申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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