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网络董事质押194万股 为1500万元贷款作担保

来源:挖贝网 2017-07-04 15:29:4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挖贝网讯 6月30日消息,近日北京广厦网络技术股份公司(证券简称:广厦网络 证券代码:430128)控股股东刘志硕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质押194.40万股,为1500万元流动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据挖贝网了解,控股股东刘志硕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质押194.40万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1%。质押期限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出质登记手续之日起至特定债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据了解,本次股权质押用于担保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申请的1500万元流动贷款的主债权,除上述股权质押担保外,公司董事长田野同时为公司本次融资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信用保证担保和股权质押担保。

董事刘志硕为广厦网络控股股东,持有广厦网络4461.70万股,占比43.86%。本次股权质押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交易的达成有助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加快公司发展,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担保关联方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助于公司业务经营及业务拓展,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据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广厦网络所处行业为通信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服务客户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铁塔等通信运营商或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者,歌华有线、航数宽网等广电运营商,以及北讯电信集团等有通信网络建设需求的类运营商企业等。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2.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30%;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47.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14%。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7/2017-06-29/1498730326_029282.pdf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夏银行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