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服中心首次公开征集状告上海绿新获受理)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消息,我国资本市场上首次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形成的证券支持诉讼案件——投服中心代理部分中小投资者诉上海绿新(002565)及其实际控制人一案,近日已获上海市二中院受理。投服中心表示,作为首例公开征集证券支持诉讼,该案具有极大的示范意义。
代理75名投资者 索赔576万
今年3月,投服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因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受损的中小投资者。至征集期结束,共有近百名投资者向投服中心提出诉讼维权申请。投服中心及其公益律师代理首批75名中小投资者,向上海市二中院起诉上海绿新及其实际控制人王丹,索赔金额576万元。目前部分投资者的诉讼申请已获受理,其余诉讼申请也将陆续受理。
一个月的征集期内,邮寄材料、申请投服中心支持诉讼的投资者达97位,分别来自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黑龙江、青海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者背景差异明显、数量众多、地域分布广泛,资料审核、沟通、损失计算工作难度大。投服中心及其公益律师团队经过认真复核、精心计算、反复沟通,最终确认材料齐全、能够成诉的投资者87位、首批代理适格原告75人。
考虑到投资者遍布全国各地,从便利投资者又保证法律手续完备的角度出发,投服中心决定网络技术、视频认证,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最大程度方便投资者。
投资者需正确理解支持诉讼
投服中心表示,公开征集拓展了支持投资者诉讼范围,增强了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针对性,是完善证券支持诉讼相关机制的有益尝试和创新之举。但在首次征集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支持诉讼了解不充分。部分投资者对支持诉讼还不是很了解,不知道损失如何计算,有的误以为必须一直持有股票才可以索赔,或者只要在征集时间范围内交易过该股票就可以索赔。二是对自己的责任有误解。部分投资者认为既然国家成立了投资者保护机构,只要投资者提供了基本的信息,表达了维权诉求,投服中心就有责任帮投资者准备完备的证据资料。有的投资者在签署委托代理文件同时,对提供个人信息有所顾虑,要求投服中心及公益律师承诺对个人信息保密。
针对此种情况,投服中心一方面积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并根据本次征集公告中暴露出的问题,对某些细节进行优化和完善,力求征集公告表述精确、要求具体、简单易懂,减少理解歧义;另一方面,告知广大投资者,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投资者作为原告的基本责任,必要的信息公开是诉讼过程中的法律要求,是保证诉讼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
投服中心希望投资者能正确理解支持诉讼,认真阅读投服中心的征集公告,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投服中心作为公益性机构,将在能力范围内,全力支持投资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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