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柳化集团所持*ST柳化股票 被司法冻结且轮候冻结)
6月20日晚间,*ST柳化发布了《关于股东股权被司法划转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据公告显示,因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柳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广东中成)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简称:江苏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江苏银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深圳中院)提起诉讼,并冻结柳化集团所持*ST柳化股票共计1200万股,深圳中院2015年12月1日做出的一审判决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12月30日做出的二审判决均判决广东中成应归还江苏银行的借款本金合计6959.7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柳化集团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广东中成、柳化集团未能在生效判决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深圳中院于2017年5月8日做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广东中成、柳化集团的财产(以人民币6959.70万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广东中成、柳化集团的财产以清偿债务。
2017年6月19日,*ST柳化收到控股股东柳化集团转送的深圳中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2017年6月15日,深圳中院依法将诉讼期间冻结的柳化集团所持有的*ST柳化900万股股票划转至江苏银行的证券账户。本次股份划转前,柳化集团共持有*ST柳化约3482.6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为8.72%。此次股份划转后,柳化集团尚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2582.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7%。
同时具公告显示,截至6月20日晚间,柳化集团所持*ST柳化股权的涉诉案件已经执行完毕的诉讼请求合计为4.92亿元(仅为本金,不含诉讼费、利息、违约金等费用),柳化集团所持公司股权被强制划转共计8619.0826万股。
另外,公告还称,截至6月20日晚间,柳化集团所持*ST柳化股权的涉诉案件已经判决尚未执行完毕的诉讼请求合计为3.1亿元(仅为本金,不含诉讼费、利息、违约金等费用),已经冻结公司股票1606.645万股,轮候冻结5482.6167万股。根据南宁中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案件已经获得清偿的债务为1.3亿元(其中本金为6353.88万元),尚未清偿的债务本金为1.36亿元。
而截至6月20日晚间,柳化集团所持*ST柳化股权的涉诉案件尚未判决的诉讼请求合计为1.8亿元(仅为本金,不含诉讼费、利息、违约金等费用),已经冻结公司股票2282.6167万股,轮候冻结1.14亿股。
目前,柳化集团所持*ST柳化股票均已被司法冻结且轮候冻结,因此其所持公司股票存在继续被司法强制划转并拍卖从而使其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的风险,公司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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