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交所:减持新规实施后 通过竞价交易的减持金额显著下降)
媒体问答 证监会减持新规实施前后,大股东减持情况如何
问:证监会减持新规实施前后,大股东减持情况如何?
答:截至5月26日证监会减持新规实施前,今年沪市共有278家上市公司的股东进行过减持,涉及2422个账户,累计减持102亿股,总金额 900亿元。其中通过竞价系统减持551亿元,日均5.76亿元;大宗交易减持349亿元,日均3.65亿元。
本周减持新规实施后,共有35家上市公司的股东进行过减持,涉及86个账户,累计减持4716万股,合计金额 5.7亿元,日均1.9亿元,均为通过竞价系统进行的减持 (其中:5月31日减持1610万股,金额1.9亿元;6月1日减持2027万股,金额2.3亿元;6月2日减持1078万股,金额1.5亿元),没有通过大宗交易进行的减持。
整体上看,减持新规实施后,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的日均减持金额较实施前出现了显著下降,降幅为67%。此次证监会减持新规的出台,对于大股东的无序减持对二级市场带来的冲击初现抑制效果,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上交所作为证券市场的一线监管者,将继续秉承组织管理证券交易的基本职责,切实落实减持新规的实施,引导有序合规减持、防控异常减持行为,共同营造稳定健康的市场环境。
媒体问答 能否介绍证监会减持新规实施后上交所大宗交易情况
问:能否介绍一下,证监会减持新规实施后上交所大宗交易情况?
答:《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后的三个交易日,本所大宗交易总体运行平稳。5月31日、6月1日及6月2日三天大宗交易股票成交金额分别为3.67亿元、4.58亿元及6.38亿元,成交笔数分别为16笔、27笔及22笔。三天日均成交金额约4.88亿元,日均成交22笔,较《实施细则》实施前一周的日均成交金额降低约35%,日均成交笔数也降低了约24%。
同时,在本所完成与证券公司技术系统联合调试前,本所为大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特定股份专门设立了特定股份大宗减持平台,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特定股份,须通过该平台进行申报。截止目前,尚无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通过特定股份大宗减持平台进行相关减持。
媒体问答 能否介绍此次上交所对ST慧球予以纪律处分决定的基本情况
问:今日,上交所对外发布了对ST慧球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前期,ST慧球多项违规事项受市场广泛关注,能否介绍一下此次纪律处分的基本情况?
答:ST慧球是上交所重点监管的公司。前期,公司在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出现多项违规,尤其是董事会蓄意编造及泄露不符合规定的1001项股东大会议案,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就此,证监会前期已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市场禁入或行政处罚。上交所根据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结合日常监管中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于近日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综观整个案件,有三个方面特点。
一是违规持续时间长。公司前任实际控制人顾国平自2014年底开始长期隐瞒实际控制人身份。特别是,自2016年7月,鲜言实际控制公司以后,操纵公司,肆意违规,拒不接受监管要求及时整改,时间持续半年多,严重破坏了公司正常的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秩序,损害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对ST慧球出现的系列违规行为,上交所快速反应,加强事中监管,已于第一时间暂停了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并根据公司的违规情况,及时对公司进行了风险警示处理(ST处理)。期间,还多次进行监管通报,向市场表明监管态度,充分揭示风险,稳定投资者预期。2017年1月,公司新进大股东瑞莱嘉誉主导改组公司董事会,目前公司仍在按本所前期要求认真整改。
二是违规事项多。本次纪律处分涉及的违规行为多达十项,既包括鲜言、顾国平长期隐瞒实际控制人身份,也包括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的违规。前期,公司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陷入混乱状态,发生了多项严重违规,包括蓄意编造并擅自泄露不符合规定的1001项股东大会议案、未及时核实实际控制人情况、多次泄露尚未披露的重要公告、未与本所公司监管部门建立有效联系途径、拒不落实本所监管要求等。这些违规行为反映出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无视法律法规,为谋求私利,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必须予以严惩。
三是违规责任人多。违规行为涉及的责任人共19人,包括公司前后两任实际控制人鲜言、顾国平,还包括公司时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鲜言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长期隐瞒实际控制人身份,拒不落实证券监管要求,直接主导了公司系列违规事项;时任董事长董文亮、董事温利华、董事会秘书陆俊安作为鲜言实际控制公司时期的董事、高管,直接实施了公司的系列违规行为。公司前任实际控制人顾国平,在其控制公司时期,长期隐瞒其实际控制人身份,未披露控制权变更事项。五人违规情节极其严重,上交所决定对前述五人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他直接参与了公司系列违规行为,或者没有直接参与违规行为、但未积极履职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任人员,上交所结合相关人员的职责、违规情节及主客观因素,决定分别予以公开认定、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综上,对ST慧球的系列违规行为,上交所在查明违规事实后,对公司从严处理,对主要责任人顶格处罚,体现了“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严肃态度。后续,上交所将继续督促公司按前期要求整改,早日恢复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正常秩序,从根本上维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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