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5月12日消息,近日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宏日股份 证券代码:839740)股东洪浩、刘子菡合计向吉林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1085.7万股用于公司贷款。
据挖贝网了解,股东洪浩、刘子菡分别向吉林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967.53万股、118.17万股,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38.70%、4.73%,质押期限为2017年5月2日起至2018年5月2日止。
据了解,融资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其他资产抵押为洪浩、刘子菡夫妻双方共有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京房权证朝字第1550605号)以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洪浩、刘子菡为宏日股份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质押发生后分别累计质押967.53万股、118.17万股,分别占总股本的38.70%、4.73%。
据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宏日股份主营业务是生物质颗粒加工、销售,利用生物质颗粒提供供热服务,以及供热设备销售、安装、维修。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8627.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8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8.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28.67%。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7/2017-05-11/1494499043_8129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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