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强股份2名股东合计质押543万股 用于融资500万元

来源:挖贝网 作者:美杉 2017-04-07 16:22:3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挖贝网讯 4月7日消息,近日内蒙古福强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福强股份 证券代码:838474)股东孙国庆、任彩霞合计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昆都仑支行质押543万股用于银行授信及贷款。

据挖贝网了解,股东孙国庆、任彩霞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昆都仑支行质押543万股,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57%,质押期限为2017年4月5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

据了解,孙国庆为福强股份控股股东,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次股权质押发生后累计质押400万股,占总股本的57.14%。本次股份质押用于公司融资,融资金额为500万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福强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申请500万贷款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并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笔贷款由公司关联方孙国庆、张丽、包头市威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包头市铭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关联方孙国庆及任彩霞提供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除此以外,不存在结合公司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据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福强股份致力于为商业物业、住宅物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01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994.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0.75%。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7/2017-04-06/1491468727_455376.pdf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银行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