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精功科技终止重组 深交所发函关注)
精功科技昨日公告,因交易双方就重组方案调整未能达成一致,故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探索设备制造和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双主业”模式由此搁浅。1月17日,深交所随即向公司发出关注函,就终止重组原因的合理性、合规性等予以高度关注。
回看重组预案,精功科技拟发行股份及现金收购盘古数据100%股权,交易价格52.5亿元。同时,公司拟定增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8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中现金部分,以及收购整合互联网数据中心及相关资源,云计算、大数据及IDC系统研发中心项目,偿还公司贷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据悉,盘古数据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数据中心基础架构服务以及基于互联网数据中心的增值服务,包括云服务、大数据运营服务等。交易对方承诺盘古数据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3.3亿元、5.9亿元、6.9亿元和7.8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盘古数据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精功科技将实现双主业发展,进入盈利能力较强、市场前景较好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行业。
1月16日,精功科技叫停本次重组。从公司披露终止重组公告看来,重组新规或是掣肘公司重组的一大因素。公司称,由于交易预案公告后监管法规及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2016年6月1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6年9月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要求、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及重大资产重组中上市公司控制权认定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解释说明。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用途及股份与现金对价的支付比例均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本次交易无法按原方案实施。
公司表示,交易各方经多次协商,对方案调整最终未能达成一致,致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法继续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将面临重大不确定性。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对此,深交所17日向公司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核查并说明,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终止本次交易的具体决策过程,包括提议人、协商时间、协商参与人、协商内容等;公司与交易对方决定终止本次交易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和合规性。
此外,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2016年4月21日至2017年1月13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交易对方等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同时,深交所要求公司对与重组相关的信息披露进行全面自查,说明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不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是否充分披露重组终止风险,以及公司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安排和违约处理措施(如有)。
尽管承压重组新规,“双主业”梦碎,但精功科技并未就此放弃“追梦”。公司昨日在公告中透露:“未来经营中,公司将继续寻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其他合作项目,并积极通过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并购相结合的方式寻求更多的行业发展机会。”根据规定,公司承诺自披露公告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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