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交所发布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披格式指引)
上交所16日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发布《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
上交所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交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交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
根据指引,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自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挂牌转让之日起,至债券兑付期届满前,应按指引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指引具体包含31号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包括发行人名称变更、发行人公司债券违约、发行人主体/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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