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12月16日午间公告称,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下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 2015 年清算资金指标(第一批)的通知》文: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 2015 年新能源汽车补助清算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的通知》,江特电机全资子公司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本次将获得的 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第一批)为 10.844 亿元。
12 月 16 日,江特电机接到九龙汽车通知,九龙汽车已收到该项资金先行拨付的5亿元补助资金。
江特电机称,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款项将直接冲减九龙汽车 2015 年度销售新能源汽车形成的应收款,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该项资金的取得有利于改善九龙汽车的现金流,减少融资成本,对九龙汽车及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