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今年第七批IPO配售对象黑名单。其中包括券商自营、券商资管、寿险、私募等各类机构及产品,近七成为自然人账户。
公告显示:“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下称《规范》)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参与花王股份、华舟应急、健帆生物、三祥新材、新华文轩、幸福蓝海、长久物流、中国电影、中潜股份的新股网下申购过程中,违反《规范》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的 138个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
本批黑名单对象较上一批61名的数量明显增多。其中,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长江超越理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固定收益组合产品12期均出现在名单中。从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5月30日,这些账户和产品将不能再参与IPO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