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11月28日消息,近日灵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灵汇股份 证券代码:833864)股东王必松合计向杭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杭州华昌担保有限公司质押334.5万股,用于贷款。
据挖贝网了解,股东王必松分别向杭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杭州华昌担保有限公司质押180万股、154.5万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5%。质押期限为2016年11月8日起至2017年11月8日止。
据了解,本次股权质押其中180万股的股权质押用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临安支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质押权人为杭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质押对应贷款额800万元人民币,该次质押不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另外154.5万股的股权质押用于杭州银行贷款、杭州联合银行贷款等,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质押权人为杭州华昌担保有限公司,质押对应杭州银行贷款500万元及开具银行保函500万元,杭州联合银行贷款500万元;除该股权质押外,同时公司质押3000万元应收账款。总经理王必松为灵汇股份控股股东,持有灵汇股份2758.89万股,占比48.25%,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据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灵汇股份主营业务为洁净环境系统集成及安装服务和产品研销。201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9469.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9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9.02万元,较上年同期-172.21万元,由亏转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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