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11月4日消息,近日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大象股份 证券代码:833738)股东陈德宏质押3370万股份,其中495万股质押权人为达孜中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75万股质押权人为深圳市千灯环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万股质押权人为自然人张骞;1200万股质押权人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本次质押用于贷款。
据挖贝网了解,大象股份股东陈德宏质押的3370万股,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81%,质押期限为自上述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之日起至公司清偿相关债务之日止。
据了解,陈德宏为大象股份控股股东,且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次股权质押发生后累计质押5090.57万股,占总股本的54.10%,本次股权质押中495万股用于向达孜中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2500万元人民币;675万股用于公司向平安银行佛山汾江支行申请授信3000万元人民币,1000万股用于向张骞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1200万股用于公司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借款5100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质押用于本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质押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据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大象股份主要为地铁媒体、机场媒体、候车亭媒体、公交车身媒体等资源平台,根据各行业用户的需求提供户外媒体广告服务以及媒体策划方案。201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9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1.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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