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股东大会上15项议案被否而决议公告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到收购标的珠海银隆与广东中信阳光千辆新能源车订单的质疑,深交所连续两日对格力电器发送关注函。
针对日前珠海银隆与广东中信阳光签订1000辆新能源车订单一事,深交所11月2日对格力电器发关注函称,要求格力电器11月7日前进一步补充说明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产品、交易价格、生效条件及时间、履约期限、产品交付安排、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等;结合中信阳光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说明其履约能力;其与银隆、格力等交易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该合同对珠海银隆业绩的影响;结合银隆本年实际经营情况和在手订单情况,说明认为银隆“预计承诺业绩实现的概率较高”关系的依据。
此前,格力电器10月30日晚间公告披露信息显示,公司股东大会对130亿元收购珠海银隆给出了表决结果,收购方案通过,但相关的配套定增募资方案9项被否。深交所次日即向格力下发关注函,要求格力电器于11月4日前明确说明相关议案整体上是否认定为通过,并说明交易事项的后续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交易方案,是否拟对方案作出调整、相关调整是否构成重大调整、公司是否拟重新履行审议程序等,并需要明确说明后续安排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