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原则同意《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国办通知指出,平顶山是中原经济区重要的能源和重工业基地,豫中地区的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平顶山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国办通知要求,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完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功能,提高集聚产业和吸纳人口的能力。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通知要求,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通知还提出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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