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10月26日消息,近日国星股份(835915)发布2016年上半年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36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0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10月31日。
据了解,国星股份2016年上半年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4.5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国星股份表示,针对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国星股份主营业务为狭鳕、格陵兰比目鱼、大西洋红鱼等水产品的生产、贸易和销售。2016年上半年国星股份营业收入为3.8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0.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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