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券商:地产企业公司债发行并未一刀切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浦泓毅 2016-10-19 13:26: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今日有市场传闻称交易所已暂停了地产企业公司债发行。据本网记者从券商人士处了解,实情并非如此。据券商人士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根据地产企业具体财务状况指标,制定了何种地产企业可以发行公司债、何种企业需要审慎发行的标准。

券商人士表示,相关标准与有关部门此前在审核时执行的标准差别不大。由于标准即将正式下发,一些财务指标是否达标存在模糊的企业目前可能会被暂停审核,但明显符合发债标准的地产企业发债不受影响。

【此前报道】

交易所疑似“一刀切”式暂停地产公司债

记者独家获悉,交易所近日给地产企业公司发债按下了暂停键。

数名券商债券发行人士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交易所暂停了地产企业公司债的发行,其中包括已经拿到无异议函的项目。

“拿到无异议函的项目,理论上备案一下发行文件就可以发了。以前从未在备案环节被卡,现在要么不接受备案,要么收了材料不给回音。”一位券商人士对记者说,“而且,有的项目是早就拿到,不是近期的。”

另一券商人士告诉记者,上交所并未表示全面暂停地产公司债发行,而只是仅对部分项目进行窗口指导。

“但现在的情况是,正常类的项目也发不出来。”该券商人士说。

9月下旬,交易所对房企进行分类管理。其逻辑为:先满足准入标准,然后按照规模等指标继续分类。

新政的准入门槛为主体评级AA及以上,且满足四个条件:1)境内外上市公司;2)省级政府、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房企;3)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4)中国房地产行业协会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企。

达到准入门槛后,房企以5个关键指标作为分类。5个指标包括:1)最近一年末总资产小于200亿元;2)最近一年末营业收入小于30亿元;3)最近一年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值;4)扣除预收账款后资产负债率大于65%;5)存货中,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土地储备于三、四线城市占比大于50%。

若触发一项及以内为“正常类”,触发两项为“关注类”,触发三项及以上为“风险类”。对正常类,交易所会给予正常审核;对关注类,房企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披露,细化到项目具体细节,进一步明确契约条款或增信;而对于风险类,原则上不予受理,需要增信达到AA+及以上,再按照关注类审核的要求进行审核。

“正常类项目是最高等级,这都发不出来,就等于是暂停了。”北京某大型券商公司债业务人士说,“现在我们都在等交易所进一步通知。”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交易所强力收紧地产公司债,或为真正贯彻证监会数月前的监管方向。

“至少一个季度前我们去证监会开会,政策导向就是‘监管’而不是‘发展’了。”北京一位券商人士说,但近期问交易所给予市场的回应,均为“限制是没有的事,我们觉得2万亿项目储备是合意规模”等表述。(21世纪经济报道)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