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30日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并实施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
变化主要有三方面:1、拓展了适当性适用范围;2、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遵循属地原则;3、为未来货币机制的兑换机制预留空间。
经认证研究,此次对互联互通规定进行了一些修订,主要变化是,考虑到香港市场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尚待建立,调整了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表述。
证监会明确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上市公司配股有关制度安排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30日表示,中国证监会对关于港股通下香港上市公司向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备案规定进行了修改,进一步明确香港上市公司对内地投资者配股有关事宜。
邓舸表示,两地证监会处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下配股有关事宜将遵循三条原则。一是对等原则;二是监管相互信赖原则;三是不显著增加上市公司额外负担原则。
证监会取消QFII、RQFII投资股票下限规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30日表示,证监会取消了QFII、RQFII投资股票下限规定,并将加强监管。
证监会批复沪深交易所发布实施公司债券簿记建档业务指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30日表示,证监会批复沪深交易所发布实施公司债券簿记建档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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