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0日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公告,宣告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经过半年重整努力,广西有色金属集团还是进入破产清算,成为银行间市场债券发行人中第一家破产清算企业。
公告显示,因广西有色及管理人未能在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重整计划草案,至今也未申请延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法院于9月12日宣告终止广西有色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广西有色集团的破产危机始于去年的债券兑付风险。2015年6月5日,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因巨额亏损,即将在2015年6月13日到期兑付的中票“12桂有色MTN1”兑付存在不确定性。据悉,后该票据得到偿付。
之后,2015年11月5日及2016年2月27日到期兑付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4桂有色PPN003”及“13桂有色PPN001”最终未能成功兑付。
2015年12月18日,广西有色向南宁中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理由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016年2月22日,广西有色在上海清算所发布的公告,称公司由于连续亏损已资不抵债,生产经营基本陷入停顿并面临多起法律诉讼,且主要资产被多家金融机构申请保全或冻结。
据财新报道,破产重整清查审计后,广西有色资产总额减少为42.86亿元,负债总额则增加至92.9亿元,所有者权益-50.05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216.77%。而在审计前,资产负债率为1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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