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徐工机械(000425)发布公告称,上市公司豁免大股东徐工集团将所持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注入公司的承诺。从原因上看,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徐工挖机公司整体资产质量下降,若再注入上市公司则很可能拉低徐工机械业绩,而豁免之后将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其它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据了解,2009年6月,在徐工机械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徐工集团曾经承诺在“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同行业前列的前提下,将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在适当时机注入到徐工机械。”然而,后金融危机以来,市场环境仍没有明显好转。一方面,挖掘机械行业属于完全竞争性行业,行业成熟度高,同质化严重,竞争激烈;另一方面,挖掘机行业年度总销量连续四年下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持续低迷,需求萎缩,行业处于景气低谷。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徐工挖机资产负债率为84.70%,高于徐工机械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53.46%,如果继续履行承诺,将资产负债率较高、盈利能力较弱、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徐工挖机注入上市公司,很可能大大提高徐工机械资产负债率,降低公司资产质量。因此,在此次豁免承诺意见上,独立董事们一致表示同意。
在最新一期机构调研简报上,徐工机械透露,公司从2013年开始已紧缩销售政策,清理应收账款,控制逾期,今年还将进一步强化风险控制,逐步提升信用销售首付比例,杜绝零首付甚至低首付现象,鼓励银行按揭。
在应收账款管理措施上,徐工机械表示从三方面进行加强,一是建立应收账款在线管理系统,加强应收账款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二是建立应收账款责任终身制度;三是将应收账款与利润考核一样列为一把手重点考核的首要任务项,严格落实领导人的清欠清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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