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强调引导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并完善激励企业研发的普惠性政策,比如2015年底出台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16年重新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2016年中出台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但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2015年的7.9万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只有3.1万家企业享受了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税务主管合伙人吴家裕指出:“创新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研发优惠政策是世界各国政府激励企业创新的重要手段。目前大约有70%的国家主要采用税收抵免的单一方式实施研发优惠政策,部分欧洲国家实施了‘专利盒’的研发优惠政策。相比其他国家,中国拥有更加完善和全面的研发优惠体系,覆盖了研发项目的全周期,这在世界上都是极其领先的,且获得研发相关优惠资质的企业可享受利益的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包括现金补助、优惠税率和减免税优惠等。”
然而,普华永道在实践中发现,企业在落实、执行研发相关政策的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令减成本、促创新的政策红利未能充分释放。因此,如何能够合法合规地最大程度享受研发优惠政策成为很多企业十分关注的问题。
普华永道中国研发优惠服务主管合伙人邸占广表示:“由于企业不熟悉研发优惠政策相关法律条文、难以应用技术先导的处理办法对研发活动进行准确判定、缺少规范的内部研发管理体系等问题,造成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果打了折扣。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为例,根据近两个年度的行业统计数据,有大量研发支出的银行、金融机构、农副食品加工等企业由于上述所提及的种种原因并未充分享受研发相关的优惠政策;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2015年的7.9万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只有3.1万家企业享受了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为此,普华永道研发优惠服务团队的工程科技专家和财税、研发管理专家历时一年,基于当前研发优惠政策,结合企业实际问题,运用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采用技术先导的工作方式,推出普华永道中国研发优惠网,为企业提供覆盖研发全价值链的专业解决方案,合理提高研发优惠适用的确定性。
普华永道中国北方区税务主管合伙人黄富成介绍:“给合企业实际情况,我们建议未来相关研发优惠政策还可以考虑以下方向: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角度而言,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可以适用不同的研发鼓励体系,以便于达到更好地鼓励各种规模企业研发创新的作用;除此之外,为了进一步推动并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可以就相关小微企业的研发费用支出给予部分现金返还,以便于增加小微企业的现金流及市场竞争能力;从高新技术企业及政府科技奖励基金角度而言,建议在未来几年内进一步扩大国家重点鼓励的高科技领域,从而使更多的创新企业充分享受研发优惠政策,为实现科技强国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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