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改委获悉,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福建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同意北京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以及同意甘肃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
在对福建省方案的批复中,复函要求,规范售电侧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机制,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健全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与风险防范,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并在试点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尽快扩大改革覆盖面。
在对甘肃省方案的批复中,复函强调,在专项试点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快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统筹推进输配电价、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制、发用电计划、配售电侧等改革任务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而在对北京市方案的批复中,复函提出,在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积极配合组建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统筹推进输配电价、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制、发用电计划、配售电侧等改革任务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在近日召开的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座谈会议上表示,将力争今年底前核定这些试点的输配电价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原定2017年开展的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提前到今年9月份启动,计划于明年1月底完成成本监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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