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虽然是拍卖,但是宝光股份的折价幅度并不大。这是因为其有壳价值,目前A股壳的价值都有一二十亿元。况且这项拍卖,宝光股份很可能易主。”深圳某中型券商并购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用这个价格买个壳,很划算。
9月5日,宝光股份(600379.SH)公告称,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西藏锋泓)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竞得北京融昌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融昌航)所持公司股份3015万股,成交价格为19.53元/股。
粗略计算,西藏锋泓将为此付出约5.89亿元拍卖款。其出具的《告知函》显示,已于8月19日支付保证金8000万元,并于 8月26日支付了拍卖佣金,且于2016年9月2日按要求支付了拍卖余款。
这项拍卖进展也意味着,宝光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地位将生变,并进一步影响于去年11月开始至今的重组以及国有股东宝光集团的股权转让事宜。9月5日,宝光股份微跌0.57%,收于19.25元/股,略低于拍卖价格。
“目前我已经筹够钱用来偿还欠款,因此这项拍卖最终很可能执行不了,第一大股东地位也会保住。”9月5日,宝光股份实际控制人、代董秘杨天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股权质押演化成拍卖
导致宝光股份控制权生变的事件实际上源于两场借贷纠纷,而北京融昌航并未及时通知宝光股份公告股票质押事宜。
8月8日,在回复上交所的问询函中,宝光股份表示,“2015年1月,由于北京融昌航关联企业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需要,北京融昌航将所持公司全部股份 (4720.0374万股)进行了质押,在质押手续办理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及时履行通知公司的义务,导致公司未能及时披露该事项。在2015年一季度报告中,公司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发来的股东名册的记载信息,披露了上述股权已被质押。”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得知,宝光股份2015年一季报的披露日期是2015年4月25日,较北京融昌航股权质押已然过去3个月。
2015年一季报中,北京融昌航持有宝光股份4720.04万股,占比20.01%,为第一大股东。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则,其股权质押应该予以披露。为什么北京融昌航没有主动通知宝光股份披露?
“他们没给公司说,我们具体也不清楚。”2015年9月5日,宝光股份证代李文青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通过股权融资的北京融昌航于去年8月7日给宝光股份发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披露了西藏锋泓诉北京融昌航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冻结北京融昌航持有的2196万股流通股及孳息;2015年2月19日,宝光股份收到北京融昌航发来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披露了北京澳达天翼诉北京融昌航等服务合同一案,并轮候冻结北京融昌航持有的4720.04万股流通股及孳息。
2015年8月24日,拍卖如期举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找到了3份与此相关的拍卖结果公示,标的分别是宝光股份流通股3015万股、宝光股份流通股819万股和宝光股份流通股2196万股。
其中,后两个标的流拍,第一个标的即3015万股宝光股份被西藏锋泓以19.53元/股竞得。该部分股权评估价值为5.73亿元,实际竞拍价格为5.89亿元,微溢价2.8%;拍卖发生于8月24日,而前一日宝光股份收盘价格为19.65元/股,拍卖价格较其折价0.6%。
“虽然是拍卖,但是宝光股份的折价幅度并不大。这是因为其有壳价值,目前A股壳的价值都有一二十亿元。况且这项拍卖,宝光股份很可能易主。”深圳某中型券商并购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用这个价格买个壳,很划算。
股东格局生变致连锁反应
截至二季末,北京融昌航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宝光股份5649.04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3.95%。如若失去西藏锋泓竞拍所得的3015万股,北京融昌航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将减至2634.04万股,低于西藏锋泓的持股。
值得注意的是,宝光股份第二大股东宝光集团也有意退出。6月22日,宝光股份公布的关于国有股东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显示,宝光集团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本公司4620万股股份,占宝光股份总股本的 19.59%。
宝光集团拟确定的意向受让方为:北京融昌航、天风睿兴(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盘实投资顾问(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意向受让股数分别为1179.29万股、1179.29股和2261.42万股。
“宝光股份的第一、第二大股东本来持股就相差无几,未来的股东格局中持股比例相差也不太大,股权结构比较分散,相互制衡。”上述并购人士表示,很难说谁有绝对的话语权。
宝光股份股权结构的变化或将导致其正在实施的重组发生变化。面对上交所的问询,宝光股份称,“经向北京融昌航了解并根据其声明: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融昌航发起并主导的。”
9月1日,宝光股份发布重组进展公告称,“如果本次司法拍卖的后续程序如期履行,将很可能导致公司的股东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未来的各股东方和重组各方是否能达成一致并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和风险。”
“对于本次拍卖对重组的影响,我们都在公告中披露了,没什么需要更多的解释。”李文青表示。
另外,如果西藏锋泓成为宝光股份第一大股东,可能还会导致宝光集团退出计划生变。目前宝光集团暂未与意向受让方签署完成《股份转让协议》。7月21日,宝光股份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规定,在公司立案调查阶段或中国证监会在调查后对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未满六个月的期间内,宝光集团不能减持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宝光股份公告称,“经向国有股东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将以上市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因此,宝光股份的股权结构变局将会导致一系列的连锁反应。9月5日,杨天夫对此表示,“已经筹够钱偿还欠款,拍卖涉及的股权最终很可能不执行,自己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也会保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