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通过监事会罢免董事、副董事长议案,再由临时股东大会做出“判决”,目前,中毅达(600610)罢免副董事长陈国中暂告一段落。
中毅达8月30日公告称,公司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罢免陈国中董事职务的议案。根据公告,在股东大会上,A股投票中全票赞成该议案,而B股有7.5205%的投票赞成该议案,92.4795%的投票反对。
中毅达表示,公司董事会人数不会因陈国中的罢免而低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最低法定人数,能够保证董事会的正常工作。
8月10日,中毅达公告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罢免陈国中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对于罢免原因,中毅达表示,近期董事陈国中在各媒体机构的报道中所提及的内容,均是2014年陈国中在取得大申集团股权的过程中,与大申集团其他股东开展合作所产生的问题,属于大申集团股东的内部矛盾。而关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大申集团与中纺机的所有合作事项均已执行并且履行完毕。现陈国中作为公司副董事长,将其与大申集团股东的内部矛盾,带入到上市公司治理中,严重影响了广大投资者权益。
中毅达还称,董事陈国中自2016年7月初以来,多次通过媒体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不实报道,致使公司公众形象遭受极大损失,社会评价被严重降低,给公司声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进而对全体股东的利益产生损害。此外,董事陈国中未提供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及的协议文件,违反信息披露要求。
据悉,中毅达前身为SST中纺,于2014年底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大申集团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彼时由陈国中将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置入大申集团从而取得大申集团股权,而后大申集团将厦门中毅达注入到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业转为园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和苗木产销等相关业务,陈国中担任上市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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