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制定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实施意见,并划定了相应的地方政府综合债务率风险预警线,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据江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起,江西省将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年度债务限额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计算方式为地方政府上年度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
江西要求,市、县(区)政府应根据限额管理要求,按照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计算出综合债务率;加快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与此同时,江西规定,按照不同层级政府承债能力差异,设区市级和县级综合债务率风险预警线分别为110%和100%;今后,被列入风险预警名单的高风险的市、县(区),原则上不得新增政府债务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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