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至2016 年9 月12 日。
评论:新能源汽车发展进入新阶段,从“鼓励”到“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从2009 年7 月1日开始施行,当初制定的出发点(第一条)是“为促进汽车产品技术进步,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鼓励企业研究开发和生产新能源汽车”。新版的出发点(第一条)是“为了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认为,新能源汽车已经进入新阶段,行业准入、监管条件将大幅提升,利好行业领先企业。
清晰明确新能源汽车定义: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等。2009 年版本的准入管理规则中,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本次新版修订稿中,明确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等”。新版定义与其他新能源汽车推广配套政策相统一,更具操作性。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门槛提升,仅有汽车生产企业,剔除改装类商用车生产企业。2009 年版本中新能源汽车准入条件(第八条)“应当是《公告》内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或改装类商用车生产企业”,同时(第九条)规定“符合《准入条件》、获得生产资格的改装类商用车生产企业可以改装生产同类新能源汽车产品,其中具备底盘生产条件的,可以自制底盘,但自制底盘仅限于本企业自用”。而在新版的准入政策中,(第七条)明确“申请人是已取得《公告》的汽车生产企业”,改装车企不符合申请条件。行业准入门槛提升,有利于高标准监管的实施。
新增新能源汽车实时监控要求,利好自主车联网企业。新版准入管理规定中(第十六条)新增对于新能源汽车实时监控的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状态监控平台,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运行和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监控。企业监控平台应当与地方和国家的监管平台对接”。我们认为,该规定将强制T-BOX 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安装,利好自主的T-BOX、车联网领先企业。
风险因素: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推出进度低于预期;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执行进度、力度低于预期;新能源汽车行业销量低于预期等。
投资策略:新能源汽车行业随着2010 年 - 2015 年补贴驱动下的大发展,逐渐进入新阶段,行业准入、监管条件大幅提升,从竞争格局上看,将明显利好行业龙头企业,维持行业“强于大市”评级。结合前期碳配额政策,继续推荐行业领先企业:如:比亚迪、宇通客车、东风汽车、中通客车等。同时,结合此次准入政策中的两个显著改变,建议关注:1、市值最小的汽车生产资质企业,如:亚星客车(28 亿),受益于改装类商用车生产企业不符合申请条件;2、T-BOX 业务的领先企业,如:兴民智通,受益于T-BOX 在新能源汽车中的强制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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