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立股份(600614)8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大股东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张朋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鼎立控股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33亿股(占总股本的7.59%)协议转让给张朋起,转让价格确定为9元/股,转让价款共计11.97亿元。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鼎立控股集团持有鼎立股份2亿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1.43%。
由于张朋起为北京申子和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朋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鹏杰与张朋起为兄弟关系;张朋起与宋雪云为夫妻关系,因此张朋起、宋雪云、北京申子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股权转让后,张朋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鼎立股份15.18%股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