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粮集团官方了解到,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向中粮集团进行了十八项授权,涉及资产配置、薪酬分配、市场化用人、体制改革等方面,国资委监管从以管资产为主转向管资本为主。
据报道,早在7月18日,中粮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方案公布,中粮集团将按照“小总部,大产业”的原则,把资本经营与资产管理经营分开,压缩管理层级至三级,形成职责明确的“集团总部资本层-专业化公司资产层-生产单位执行层”三级架构,总部下放资产经营调度权,实现集团总部向管资本的转型。
8月2日,中粮集团官方介绍,根据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方案,国资委逐步把部分出资人的权利,授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行使,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
在资产处置权、用人权和薪酬权上,中粮集团获得更多自主权。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国企改革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去行政化,主管单位对企业的管理是行政化管理,企业内部对下属单位也是行政化管理,这限制了人员流动,市场化改革,就是要按照市场机制配置人才。
国资委在《关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授权事项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中指出,资产监管机构向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授权是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国资委在推进自身职能转变过程中,逐步把部分出资人的权利,授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行使,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
国资委向中粮集团的18项授权包括资产配置、薪酬分配、市场化用人、体制改革、主营业务范围确定等。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接受采访时表示,国资委将手中的一部分权力下放给中粮集团资产运营平台,在企业主营范围的确定、投资规划、经理人员的选聘、考核与薪酬方面都放权了,把国资委与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平台两级关系通过授权逐渐清晰化,这是一个进步。
中粮集团官方表示,在中粮集团的改革试点中,国资委还将停止延伸监管,只监管到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层级,不再对投资运营公司下属的出资企业进行延伸监管。《复函》中指出,“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
通过授权改革,国资委的目的是让中粮成为真正的市场化企业。目前,中粮已经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全产业链粮油食品企业,中粮希望通过系列资产整合和内部资源整合壮大主业,打造全球排名前三的国际化大粮商和世界领先的综合性食品企业,国资委的授权将会增强中粮集团的能动性和竞争力。
中粮集团官方表示:在中粮集团的改革试点中,所有权、经营权进行了彻底的分离,国资委将不再干预企业的战略和投资计划,将中长期发展战略决策权授予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国资委在《复函》中明确表示,中粮集团可自主决定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未来,中粮集团董事会将根据中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报国资委备案后实施。
另外,中粮集团获得一项新授权,“中粮集团董事会可以在已批准的主业范围以外,确定1-3个新业务领域,经国资委备案后在投资管理上视同主业对待,根据其发展情况申请将其调整为主业。”
在资产处置权、用人权和薪酬权上,中粮集团的改革试点中也实现了突破。
国资委将一系列的资产处置权授予中粮集团,具体包括:公司内部企业之间的产权无偿划转;通过产权市场转让国有产权,子企业增资,公司及子企业重大资产处置事项;在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规章规定的比例或数量范围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事项;不涉及控股权变动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股份的协议受让。
而经过授权后,中粮集团董事会在选人用人及薪酬分配上真正发挥决定作用。中粮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明确指出,中粮将推行经理层成员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由董事会与经理层成员签订聘用合同和经营业绩责任书,明确聘期和双方的责权利,严格业绩考核,畅通退出机制。
中粮集团官方表示,在经理层的市场化选聘、考核和薪酬权上,中粮集团被授予了更加充分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资考核导向,对经理层实施个性化考核;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施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可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自主决定职工工资分配,工资总额实行备案制。
东方艾格农业分析师马文峰表示,归还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力,将经理层的选聘职权交还中粮集团总部,并由中粮董事会对经理层进行市场化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实施激励,放开工资总额限制,有助于国企人员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这正好切中国企改革的要害,将从制度上给企业带来长期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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