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部门日前组成7个督导组,分赴北京、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青海7个省(市)开展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导。
据报道,下一阶段,我国将从营造一视同仁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等多个方面同时发力,出台一系列改进措施和具体政策,应对当前民间投资下滑的问题。
据了解,具体措施包括,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开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准入,在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出台有效举措促进公平竞争;坚决查处银行涉企乱收费,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推动大型商业银行扩大服务中小微企业业务;进一步抓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费率等政策落实,抓紧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集中清理,坚决砍掉不合理收费和中介服务环节等。
各督导组将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专题研讨和查阅文件资料等多种方式,对有关地区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总体情况做出评价、指出问题、分析原因,及时向地方政府反馈督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综合报告报国务院。而根据7月初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省市也将于8月15日前将阶段性整改结果和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报送国务院办公厅,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针对民间投资,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进行专门部署,从发布《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到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一系列改进措施和具体政策正在陆续出台。
同时,针对融资难、融资贵、投资方向不明等问题,各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了各种政策。例如,山东省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民间资本融资管理机构,针对当地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及受托资产管理等业务;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浙江省、重庆市等设立民营企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市政基础设施、先进装备制造、低碳环保、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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