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万科总部查阅钜盛华相关资管计划的备案资料。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所有相关资管计划都约定有差额补足条款,但差额补足义务人略有差别。
东兴信鑫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显示,姚振华、宝能投资和钜盛华为资管计划稳健级投资人平安信托提供差额付款承诺。
钜盛华2015年末流动资产1098.92亿元,总资产2603.40亿元,总负债1964.79亿元,而宝能投资和姚振华本人的资产状况尚不清楚。
另外,姚振华和宝能投资还是其他几个资管计划的连带差额补足义务人。泰信1号、西部利得金裕1号、西部利得宝禄1号、东兴7号的的连带差额补足义务人都有姚振华和宝能投资。而其他几只资管计划则只有钜盛华为差额义务补足人。
这也就意味着,姚振华和宝能投资实际为四只资管计划做了“兜底”。
以西部利得宝禄1号为例,合同中明确了差额补足的相关条款如下:
在本计划每季度支付日(T日)向优先级委托人支付预期收益时,若资产管理计划的现金资产不足以分配本计划优先级委托人每季度的预期收益,则劣后级委托人需向本资管计划托管账户追加足额现金。
如劣后级委托人在约定之前未按约定追加足额现金,则劣后级委托人从*日起至该季度预期收益实际支付日止,须向资管计划优先级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如果劣后委托人未在约定时间前按约定追加足额现金,则资产管理人可对差额补足义务人发出追偿通知,差额补足义务人须在收到资产管理人的书面追偿通知后固定时间内缴纳差额补偿金,应用于弥补优先级份额的每季度的预期收益。
如差额补足义务人未按上述要求按时追加足额现金(含违约金),则资产管理人在与优先级委托人商议一致后,可提前结束本资管计划,且无需经过劣后级委托人同意,且劣后级委托人自动丧失宝禄1号劣后级份额(即劣后级委托人将丧失全部本金及收益),宝禄1号全部计划财产扣除本合同约定的资产管理计划费用后,剩余财产归优先级委托人享有。如计划财产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金、预期收益的,优先级可按照《差额补足合同》约定,继续向差额义务补足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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