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华帝股份(002035)曾演绎出一番原董事长起诉公司的“内斗”局面,作为曾任公司二十余载董事长的黄文枝联合公司原高管李家康在内的三名成员起诉了华帝股份,要求公司接受他们的临时提案。不过,7月14日晚间公司披露的公告显示,三人的起诉被法院驳回。
据悉,黄文枝三人当时申请法院判令:华帝股份将李家康、邓新华、黄文枝代表九洲合伙企业向华帝股份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列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后续股东大会议案;撤销选举潘叶江、潘垣枝、潘浩标、杨建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股东大会决议;撤销选举赵述强、王雪峰、李洪峰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
但公司7月14日收到的《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中山中院认为原告李家康、邓新华、黄文枝的诉讼请求理据不足,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原告李家康、邓新华、黄文枝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李家康、邓新华、黄文枝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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