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证监会发布18号公告,禁止相关主体在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2016年1月,证监会发布新规,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行为作出了具体规范。上交所表示,大股东及董监高违规减持是常规的监管内容,也是近期的监管重点。
上半年,针对违规减持行为,上交所共发出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决定10余份,公开谴责了山水文化、皖江物流等公司的相关股东或董监高;对于违规减持后已采取承诺买回、上缴收益等补救措施的违规减持行为,酌情从轻处理,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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