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报6月30日的报道《中银绒业卷入1.2亿出口骗税案 盛大私有化“三国杀”难止》中,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检察院提交的起诉书,2012年至2013年期间,中银绒业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马生国与时任副总经理郑宁联合林辉斌、杨贤成等人,通过以中银绒业名义与东胜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东胜国际”)等11家公司签订489份虚假购销合同、虚构购销业务和资金往来等方式共骗取出口退税款1.2亿元。马生国于2015年10月因涉骗取出口退税向公安机关投案。但是,中银绒业始终未披露相关讯息。今日,中银绒业在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表示,马生国在复函上市公司中确认其于2015年10月因涉税问题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其涉税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中银绒业表示,出于审慎原则,其与审计机构走访了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以及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马生国是否有涉税案件以及是否可以提供相关法律文书等事宜进行问询查证,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回复称:案件目前处于第二审程序,尚未终结,依法不能提供相关法律文书;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复审计机构:该案正在二审期间,因判决未生效,无法提供相关法律文书。
就此,中银绒业认为其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中银绒业表示,相关涉税案件尚处于审理程序中,未形成有效的司法裁判文书,马生国本人亦未就其相关涉税案件事项对上市公司进行过任何说明和披露。
出口收入长期占据中银绒业半壁江山,签署大量虚假购销合同以及涉嫌骗取出口退税,使得监管层担心中银绒业相关财报的真实情况。为此,监管层在问询函中要求中银绒业对2012、2013年销售收入、营业成本、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告所受影响进行评估。
中银绒业今日回复称,尚未得到有效的司法裁判文书认定,关于11家公司489份合同缺少认证依据,目前无法逐一对应和甄别明细,相关合同是否虚假、是否对2012年和2013年的财务报告数据产生影响,公司暂无法准确判断。
中银绒业还称,其需在获取有效的司法裁判文书后,依据认定的事实、裁判结果逐一核实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当下,中银绒业大股东中绒集团参与的盛大游戏私有化回归事宜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这也是监管层问询的重点。
此前,宁夏监管局要求中绒集团就其出具的关于盛大游戏股份优先注入中银绒业的承诺进行整改。今日,中绒集团表态称,由于股东各方的利益诉求不同,始终未就盛大游戏后续资本运作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又出现张蓥锋擅自出售股权违反承诺函的事项,导致局面进一步复杂化,沟通难度加大,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强,加大了中绒集团履行承诺函的难度。
在今日公告中,中银绒业列举了盛大游戏私有化重大事项后续安排存在的多项风险及障碍,包括:中绒集团对承诺事项无法完成整改、盛大游戏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实际控制人马生国被刑事立案、中绒集团涉及盛大游戏私有化份额遭遇诉讼、马生国涉税事项被司法机关起诉等。
中绒集团表示,若因上述障碍最终导致有关承诺无法履行,中绒集团将寻求多方渠道继续支持上市公司改善基本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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