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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要求上海家化 细化与京东框架协议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07-07 07: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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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框架协议成为监管审核的重点。7月6日,上海家化公告拟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京东”)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开展大数据整合运用、物流体系和渠道等多方面的合作,共同打造销售领先平台、品牌建设领先平台和创新平台等。该公告发布当日,上交所即向上海家化下发监管问询函,公司亦于晚间回复了相关问询。

根据上海家化公告,上市公司将通过本次合作实现旗下各品牌旗舰店2016至2017财年大力发展并促进在京东销售的飞跃式增长,并且高于行业增长。问询函就此要求上海家化补充披露作出“飞跃式增长”和“高于行业增长”等描述的具体依据和判断标准,并结合上海家化目前在电商渠道的销售和增长情况,提示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

上海家化回复称,“飞跃式增长”和“高于行业增长”主要指高于电商平台行业平均增长,而中国日化行业电商渠道2015年增速达到26%。上海家化还称,2016年1-3月公司电商实现营业收入1.32亿元左右,同比增长35.6%,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其次,问询函关心上海家化与京东合作的实际进展情况。根据签署框架协议公告,上海家化将与京东开展多方面的合作,包括共同创建京东生态系统品牌建设与消费者连接创新营销模式、行业分析洞察与行业报告、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和供应链优化等。对此,问询函要求上海家化结合上述各项合作方式的具体内容,逐项补充披露上海家化是否已经与京东实际开展相关合作事项、是否已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行业准入资质或证明,以及是否配备相应人员等。

上海家化回复称,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协议所涉及的上述具体合作项目均尚未实质性开展,未进行有关的可行性论证,无需取得相关的行业准入资质或证明,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进展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

上海家化7月6日的公告显示,其将形成与京东的战略伙伴关系,联手探索更多元化的电商运营模式,陆续推进各项资源合作。对此,监管层要求上海家化补充披露与京东是否已就此制定了具体的合作方案,拟推进哪些资源合作、合作的时间进度安排。

同时,监管层要求上海家化结合其目前在电商渠道的销售及占比情况和利润及占比情况、影响电商渠道销量和品牌影响力的因素、主要销售渠道情况等,进一步分析本次合作对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实际影响以及实现预期目标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上海家化回复称,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与京东合作目标的达成受制于具体业务合同的签订、业务合同的落实、双方工作人员的配合等,最终合作目标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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