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美联合5月17日午间公告,5月13日,证监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家审计和评估机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其中之一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会计”)正是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计机构。
星美联合在公告中表示,5月16日,公司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方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为,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6 年 5 月 11 日接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 16051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该所立案调查。
同时,星美联合还从兴华会计获悉,该所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提供审计服务的邹志文、贾俊伟生并未被立案调查或被采取监管措施,也没有参与被立案调查的相关项目。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中关于“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受理”的解答,审计机构、评估机构被立案调查的,不会影响中国证监会受理其出具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但在审核中将重点关注其诚信信息及执业状况。
公司表示,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造成的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风险。
据星美联合此前重组预案,公司拟以7.66元/股非公开股份购买欢瑞世纪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欢瑞世纪100%股权,标的资产预估值为30亿。同时,公司拟以8.72元/股向欢瑞联合、弘道天华、青宥仟和、青宥瑞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资金额不超过15.3亿元,主要用于标的资产欢瑞世纪电视剧、电影的投资、特效后期制作中心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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