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屉协议”风波发酵 蓝色光标承认有潜在诉讼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夏子航 2016-05-10 11: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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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300058)今日发布早间公告称,存在一项潜在诉讼事项。与此相应的是,上证报今日刊登头版报道《蓝色光标曝“抽屉协议” 1.8亿业绩缺口谁买单?》。

早间公告表示,5 月9日,蓝色光标收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代表李芃、刘彩玲、西藏山南博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山南博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西藏山南博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发来的律师函,声称其委托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蓝色光标公告表示,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尚未收到上述律师函中提及的起诉书及人民法院诉讼文书,因而尚未明确具体诉讼内容。待获得进一步信息后将及时更新披露有关情况。

上证报今日发文,曝光了蓝色光标涉及的业绩承诺补偿纠纷以及一份暗藏的“抽屉协议”。

在蓝色光标2013年收入囊中的西藏山南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下称“博杰广告”)2015年业绩“大跳水”后,蓝色光标披露,博杰广告原股东李芃等应补偿合计3099.5476万股蓝色光标股份。该部分股份折算最新市值约3.25亿元。

5月3日,李芃等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该诉讼已获受理。

诉讼请求主要有两条:其一请求判令确认2016年4月13日蓝色光标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博杰广告2015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暨相应股份补偿的议案》所作出的董事会决议无效;其二,请求判令确认蓝色光标同次董事会会议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或者股份赠与相关事宜的议案》所作出的董事会决议无效。而另一份诉状的诉讼请求,则是要求法院撤销上述董事会决议。

对博杰广告原股东来说,他们认为,并购协议中约定由李芃“全面负责博杰广告的业务经营”,但在两年超额完成承诺业绩后,蓝色光标于2014年年末强行撤换管理层,致使博杰广告2015年业绩“大跳水”。

同时,起诉方向法院提供的一份经北京市公证处公证的“承诺函”显示,在李芃被免职之后,蓝色光标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文权曾承诺,如博杰广告实际经营业绩未能完成承诺,导致李芃及其他转让方应进行股份补偿及未能获得4亿元奖励的,将由赵文权“兜底”。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5月6日发送蓝色光标的律师函中,就上述情况作了陈述,同时表明委托人具体要求。

该律师函主要提出两点要求,一是立即撤销蓝色光标董事会对《关于博杰广告2015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暨相应股份补偿的议案》等所做的董事会决议,并不得将相关议案内容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其次,对于购买资产调整增加的金额未付的余额款项(即4亿元奖励),要求蓝色光标在接到律师函后一周内向转让方支付完毕。

李芃方面代理律师5月10日一早向中国证券网记者表示,接下来,“将会启动向蓝色光标实际控制人赵文权的追责措施,再向法院起诉个人。”

同时,李芃方面表示,将派代表参与5月18日蓝色光标股东大会。一季度报显示,李芃持股蓝色光标约9524.32万股,占比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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