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300283)4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终止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温州新科特种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公司股票4月27日复牌。公司承诺至少6个月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资料显示,今年3月,温州宏丰为扩大公司市场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整合优质资源,进而全面提升未来可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陈晓、陈林驰、陈旦、林光强、林光权合计持有的温州新科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特材”)100%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含5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新科特材建设项目。公司股票因筹划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申请,于2016年3月16日停牌。
温州宏丰表示,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协商,就关键合作条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因公司与部分交易对方在评估方法和支付方式上存在较大分歧,未达成一致,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体可行的方案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同时根据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基础上的相关意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公司表示,本次终止收购行为对公司当期业绩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未来的经营中,公司将在做好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寻求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实现扩张的可能性,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不断做强做大,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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