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2016年4月12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就安蓝地产投资基金及相关业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公告显示,蓝光发展及其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深圳鑫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安蓝地产投资基金合作框架协议》。
观点地产新媒体于公告了解,根据蓝光发展与平安银行签署的《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平安银行推荐拥有基金管理经验的鑫橙投资与蓝光和骏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安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投资双方分别按50%与50%的比例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
该合资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一系列有限合伙制合伙基金,平安银行将推荐募集渠道进行资金募集,合伙基金中的平安银行推荐募集渠道募集资金的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合伙基金分期成立,每期合伙基金的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合作各方可根据项目实际运营情况适当延长投资期限,其中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期限以募集资金的属性而定。
同时,投资项目用以支持蓝光发展并购、拿地及项目开发建设,以及投资于其他各方认可的地产项目。
蓝光发展表示,公司通过与专业资产管理团队的合作,可有效借助资产管理方的优势资源,拓展公司在并购、拿地、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等领域的资金来源,确保公司各项对外投资及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达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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