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近日发布的消息显示,因在举牌博通股份过程中刻意隐瞒了一致行动关系并且违规减持,包括自然人黄永飞在内的多名股东受到了上交所的处分。
据查,去年9月9日,黄永飞、顾萍、黄凯凯对外披露了三人合计持股超过博通股份股份5%的权益变动报告。但事实上,举牌两个月前,即同年7月9日起,同黄永飞等存在亲属关系的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等四人也已买入公司股票,然而,黄永飞等三人在权益变动报告中,隐瞒其与黄培等四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后经上交所关注问询后才予以披露。同时,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四人在黄永飞及其一致行动人于去年8月12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达到5%后,仍频繁买卖公司股票。
上交所认为,黄永飞等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在信息披露过程中隐瞒一致行动关系,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还严重违反了证监会去年7月8日发布的“减持禁令”的相关规定,即“从即日起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做出决定,对博通股份股东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予以公开谴责,对黄永飞、顾萍、黄凯凯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证监会和陕西省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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