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3月31日晚公告称,收到上交所关于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问询函。
公告称,公司3月30日收到国家食药总局告知书,被告知公司冬虫夏草用于保健品试点工作已停止,应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上交所向公司发出监管问询函,就公司及相关股东收到告知书前是否曾收到《停止试点产品的函》,是否存在隐瞒行为以及公司知晓该信息的具体时间,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主要产品的生产经营(包括销售)情况是否正常四个方面问题,提出监管问询。
同日,青海春天控股子公司春天药用收到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纯粉片产品停止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停止公司冬虫夏草纯粉片产品试点,停止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关于冬虫夏草纯粉片相关事宜的通知》停止执行。同时,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春天药用发出《关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复》,同意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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