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抚顺特钢(600399)收到上交所《关于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对公司及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近期重大事项提出问询。
抚顺特钢在董事长发生重大变故时未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是由控股股东在指定媒体以外的其他公共媒体发布该重大信息,上交所因此对抚顺特钢进行问询。
对此,抚顺特钢在3月31日回复称,2016年3月25日上午8时,公司收到原董事长去世的通知后立即启动了重大事项应急预案。公司安排紧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推举出暂时履行董事长职务的人选,会议结束后立即发布经批准的相关事项午间公告。目前,公司经营稳健,原董事长去世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抚顺特钢表示,公司与东北特钢集团存在信息披露工作协调不够的问题。公司已经与集团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另外,上交所还要求抚顺特钢自查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以及牵涉相关诉讼等重大事项。对此,抚顺特钢回复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均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作出,并且严格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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