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退市后,投资者可以在整理期卖掉股票,减少损失,不影响投资者的赔偿诉讼。”
3月21日,上交所一纸公告宣告了*ST博元的退市已成定局,公司也成为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而被退市的第一只股票。
在*ST博元退市后,公司的小股东该何去何从呢?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根据相关规定,*ST博元将于3月2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内,投资者可以考虑是否卖出股票。”
重大信披违法强制退市开先例
3月2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终止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宣布决定终止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至此,*ST博元不但将成为2016年第一只被终止上市的股票,同时也将是中国证券市场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终止上市的公司。
有市场人士指出,*ST博元被终止上市将给那些有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敲响警钟,也震慑了一些有违法想法的上市公司。
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随着强制退市动真格,必须警惕部分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其中包括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净利为负值的上市公司和已发布存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的上市公司等。
2014年10月份,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该公告发布后,业界欢呼声不断,更有专家指出,中国股市改革的大方向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这是没有任何异议的,也是很难改变的方针政策。
实际上,今年以来沪深两市约有8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公告。但在这些公司中,大多是因为业绩亏损而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只有少部分公司则是因为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立案稽查。
不宜盲目押赌ST股
其实,小股东之所以会存侥幸心理投资*ST博元也与公司筹划重组有关。“当时还以为公司能否重组成功,并没有认为公司会被强制退市。”有小股东如是说。
按照上述小股东的说法,持有*ST博元股份的股东大多是认为公司不会被退市,并对公司重组抱有希望的人。
“我是在停牌前买的,就是想赌一把,结果赌输了。”有*ST博元小股东向《证券日报》记者说道。
据了解,2015年3月31日,*ST博元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2015年5月25日,上交所依据《退市意见》和《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决定公司股票暂停上市。
而上述小股东就是在2015年5月份停牌前买入的,其目的正是为了押赌公司重组。
从市场表现来看,自从*ST博元2015年3月31日进入风险警示板复牌交易之后,原先持股的机构开始大笔减持,公司股价也因此出现8个跌停板。但在大笔不明资金的强势拉涨停后,*ST博元股价又开始出现8个涨停板。其间,*ST博元甚至因为换手超30%而被紧急停牌。
而在此期间,有不少中小股东开始最高买入准备押赌一把。据证监会2015年5月8日发布的公告显示,自2015年3月31日以来,*ST博元持股市值10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持续增持,而持股市值100万元以上多为个人投资者及专业机构、一般法人则持续减持。
《证券日报》记者整理统计数据发现,2015年一季报,公司股东户数为18227户,而在2015年4月23日,公司股东户数增加至29176户。同时,*ST博元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从2015年的一季度的34%下降至2015年中报的12.41%。
有市场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现在的机构一听说是ST股,都不爱接手,有的机构甚至硬性规定不碰ST股。由此可见,ST股有多么的不招机构待见。
为此,有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要谨慎投资,尽量选择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不要盲目押赌ST股,避免血本无归”。
整理期卖股票仍可索赔
在*ST博元面临退市的命运时,公司的中小股东开始担心未来该怎么办?
据了解,*ST博元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届满三十个交易日后,上交所在五个交易日内对其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ST博元被摘牌后,其股份应当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股东可以在股转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杨兆全律师认为,退市后,投资者可以在整理期卖掉股票,减少损失。如果在这个期间卖掉股票,是不影响投资者的赔偿诉讼的。“此前卖掉股份的投资者,也可以参加索赔。”
对于*ST博元的退市,上交所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就*ST博元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对*ST博元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虽然退市,但是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并不会免除。根据证券法等法律规定,投资者可以向*ST博元提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杨兆全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指出,投资者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计算损失金额、获悉诉讼程序等信息。由律师代表投资者进行诉讼。
虽然上交所表示股东可以对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但是,仍有小股东表示不知道该找谁来组织投诉,并向《证券日报》记者进行咨询。
对此,杨兆全律师对记者进行了解答称:“目前威诺律师事务所团队正在受理博元投资者的诉讼。可以通过在威诺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报名。”
此外,还有律师表示,考虑公司赔付能力不乐观,不排除有破产的可能性,为最大限度维护投资者权益,本案被告除了公司,还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被认定有责任的董监高人员、中介机构等。
虽然有部分小股东可以要求索赔,不过,也有*ST博元小股东表示“自己恐怕不会获得索赔”。主要是因为有一部分小股东是在2015年5月份停牌前买进的,这些小股东并不在索赔的时间范围内。
对此,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表示:“适格投资者为:在2012年4月28日到2014年6月17日之间买入过*ST博元股票,并且在2014年6月1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且受到损失的投资者,皆可提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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