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昌(600242)曾于2016年1月30日披露2015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15年实现扭亏为盈,净利润为500万元-1000万元,且2015年末净资产为正。3月22日晚间,公司披露业绩更正公告,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15年净利润为1200万元-2000万元,且2015年末净资产为正。
据*ST中昌介绍,公司业绩大幅向上修正的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中昌海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中昌”)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租赁”)以融资租赁的方式交由江苏东方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重工”)新建1艘4.75万吨级散装货轮。由于2015年东方重工进入资产和债务重组,触发了船舶建造合同中的卖方违约条款,买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民生租赁和舟山中昌正式向东方重工发送《JEHIC10-812船解除合同通告函》,由民生租赁向东方重工及其履约保函开具银行建设银行靖江支行索赔全部预付款项及相应的利息,民生租赁在索赔收回造船相关资金后将相应金额归还舟山中昌。
2015年12月,民生租赁已全额支付*ST中昌应获得的退赔款项共3784.18万元。由于在协调解除该4.75万吨船舶建造合同和推进后续保函履约获得赔付资金过程中,公司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做了大量工作,经与民生租赁沟通协商,民生租赁同意额外给予公司一次性现金补偿。由于公司2015年度业绩预盈公告披露时,虽该笔补偿资金已到账,但公司尚未获得民生租赁出具的同意该笔一次性现金补偿款项的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依据谨慎性原则,在2015年度业绩预盈公告中未将该笔赔付款考虑进去,导致业绩预告出现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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