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1日表示:3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中,1宗为奥特迅未及时披露其董事长兼总经理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信息。1宗为零七股份曾因信息披露违法于2015年被证监会处罚,通过对举报线索的核查,发现零七股份还存在未依法披露子公司对外支付大额资金事项,未依法披露实际控制人练卫飞、控股股东广州博融筹划股权转让事项的行为。1宗为2013年7月,陈大魁一致行动人新疆新众嘉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减持“浙江众成”440万股。2014年7月,陈大魁及其实际控制人共减持“浙江众成”1801.52万股。陈大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减持“浙江众成”股份比例大5%,没有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披义务,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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