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傍晚,深交所发出《关于对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28号)。这是继3月2日后,监管部门再度向中银绒业发出关注函件,剑锋依然指向“大股东中绒集团与重组盛大游戏”相关事宜。
自2月25日复牌以来,停牌期“无所作为”的中银绒业收获六个涨停,在3月3日放出巨量成交后停牌至今。面对日渐“虚幻”的盛大游戏注入预期,中银绒业何时能真正兑现?抑或被直接戳破?此刻,监管部门的尽责追问,对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显得意义尤为重大。
具体看深交所关注函,提出了两大问题:首先,中银绒业未针对其3月2日出具的《关于对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9号)所涉及的问题,严格按照深交所的要求进行逐一回复。
其次,更为重要的是,2月5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的承诺公告,3月7日又称承诺履行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与障碍。深交所请公司对此进行风险提示,并明确说明若承诺无法履行,控股股东将采取何种措施消除或减少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采取何种措施充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回溯资料,今年2月25日,中银绒业披露《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承诺函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不可撤销地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在公司提出计划收购中绒集团持有的盛大游戏权益时,中绒集团会将间接控制和持有的全部盛大游戏41.19%的股份(或对应享有的盛大游戏全部资产与权益)优先出售给公司。
3月2日,深交所就上述承诺事项未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要求进行充分披露等问题给公司发函,并于3月7日收到公司回复,其中称:截至目前,盛大游戏通过VIE构架控制了境内主要运营实体,不满足中国证监会对重组上市的法规要求。
如果中绒集团无法与其他股东就盛大游戏后续资本运作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中绒集团按中国证监会的法规要求调整盛大游戏境内外资产结构并将其100%的权益或中绒集团持有的41.19%的权益置入中银绒业,都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与障碍,将使得重组方案的实施日程、预计完成时间及最终是否能够成功实施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对此,深交所在本次发出的监管函中再度表示关注。要求中银绒业董事会、控股股东中绒集团就该承诺事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详细说明,形成书面报告在3月11日前提交,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中银绒业若欲重组盛大游戏,还有重重阻碍。公司、中绒集团及其关联方涉及的相关立案调查、诉讼事项,也使得盛大游戏置入的具体方案、实施日程、预计完成时间及最终是否能够成功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