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贴上了虚拟现实(VR)、全息等I.T技术的热门概念、标签,博瑞传播前期签订的一纸战略框架协议引发外界广泛关注。VR是市场近期热点炒作题材,若披露不清可能导致投资者误解,基于此,上交所随后即向博瑞传播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从是否涉足VR业务、具体合作模式以及对手方技术实力等方面逐一回复,并要求公司充分提示合作过程中潜在的风险。
对此,博瑞传播今日披露的问询函回复内容显示,公司现有业务目前暂不涉及VR业务,且没有实际的产品或市场,仅进行了研发上的布局。进一步来看,博瑞传播并无关键发明技术,目前获得的仅是实用新型专利(即产品形状、构造等),其在技术水平上低于发明专利。
根据此前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包括博瑞传播在内的三方将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3D、VR 等新型互联网技术应用为支撑,有规划、有步骤地延展合作项目。而博瑞传播在今日回复中进一步解释了合作模式,即D‘strict holdings未来将引入其持有的ICT相关使用技术和行业应用项目,博瑞传播则以现有多方资源为基础,实现游戏、数字广告、主题公园、儿童娱乐教育体验馆、数字化音乐体验馆等文化旅游相关项目在四川及成都地区的落地。可见,博瑞传播与对手方本次合作仅限于公司原有的游戏、广告等文化领域业务,并不涉及VR技术。而作为合作方,D’strict holdings其主要业务为运营数字化主题公园,其所拥有的专利技术多集中于全息成像和3D多媒体技术,鲜有涉及VR。另从回复函内容来看,上述战略合作计划尚无明确的时间表,具体项目落实的时点亦不明确。
记者注意到,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上交所通过强化典型个案监管,确立了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战略框架协议需要严格遵守三大原则,即合规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和风险充分揭示原则,从而极大地压缩了个别公司通过战略框架协议炒作各类市场热点概念的空间。但在实践过程中,似仍有个别公司对于相关风险揭示的要求,予以敷衍应付,未充分揭示战略合作事项的实质风险,有意给外界留下一些想象空间。对此,上交所则积极运用“停牌+问询”等综合监管方式,及时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更详尽的风险揭示内容,确保了战略合作协议信息披露监管标准的实践执行效果,而这一监管动态在博瑞传播本次案例中再次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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