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电气曾虚构收回应收账款4.69亿元 事后仅用“重大会计错误”粉饰
有分析人士表示,若A股公司退市继续“雷声大雨点小”,问题将越来越严重
近日,关于创业板中上市公司退市的消息频出,不过,退市制度多数情况下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与主板和中小板公司不同,创业板公司若符合退市条件将被直接退市,但创业板公司推出至今,6年多时间还没有一家退市。而今年是否会出现第一家创业板的退市公司呢?
今年2月15日,欣泰电气发布了关于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据公告内容显示,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虚构业绩却用
“重大会计错误”粉饰
昨日,《证券日报》记者联系了欣泰电气方面,至于退市与否公司方面表示,一切信息以公告为准。
回看欣泰电气公告,公司之所以存在退市风险是由于2015年7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15069号)。虽然当时并未说明究竟为何会被监管机构调查,但去年11月27日的一份公告说明了被立案调查的原因。
11月27日,欣泰电气发布了一份《关于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与追溯调整的公告》,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重大会计差错”却是2011年至2014年连续四年通过累计虚构收回应收账款4.69亿元,影响利润累计2000余万元。
据该公告显示,欣泰电气通过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并于下一会计期初转出资金、转回应收账款的办法来影响公司利润,使公司得以(通过缩减账龄)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根据追溯调整公告,欣泰电气在2011年至2014年度,分别应调增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02亿元、1.18亿元、1.84亿元和0.73亿元;受此影响,2011年至2013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应调减561万元、618万元、1054万元,2014年度应调增净利润255.14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欣泰电气于2014年1月份上市,按照其四年虚构收回应收账款的做法,2011年至2013年是调节后增加利润,有上市前粉饰业绩的嫌疑,直接影响投资者的价值判断,且四年累计虚构收回应收账款高达4.69亿元,而公司最近四年每年的营业收入规模也只有4亿元左右,却只用“重大会计错误”来解释似乎难以掩盖。上述原因,也是公司被监管机构调查的真正原因。
另据记者了解,欣泰电气之前曾又一次上市被否的记录,去年以来,公司持续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在去年6月份,辽宁监管局就给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决定”和“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其中就有信披违规现象。警示函中提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披露不准确,2014年年报披露的与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定报告中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银行账号披露不正确或不完整,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披露不准确。在7月份公司便发布了被证监会调查的通知书。
不能“有进无出”
应加速推动优胜劣汰
从欣泰电气的主营业务来看,公司是以节能型输变电设备和电能质量优化设备生产制造为主。产品包括节能型变压器及配件、磁控并联电抗器及成套装置、电容器及成套装置等。
虽然尚未公布2015年年报,但据欣泰电气年报预告显示,同比2014年公司净利润下滑83.95%至88.13%,预计净利润为553.59万元至748.97万元。
对于公司业绩变动原因,公司解释称,整体行业不景气,导致收入下降;公司承接风电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PC部分,主要包括设备采购、生产、加工及现场调试安装等内容,垫支款项较大,货款回收期较长,导致计提坏账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影响当期利润。
但有分析师唏嘘,由于此前公司虚增过业绩,此次即便公布了2015年年报,公司的业绩可信程度究竟有多少,尚未可知。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深交所可暂停其股票上市,而当因上述原因被暂停上市之后,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移送决定之日起的12个月内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或者在前述规定期限内未满足恢复上市条件的,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截至目前欣泰电气的公告中表示,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文件,但有业内人士表示,之前有很多财务造假的公司情节都很严重,但最后却仅仅是罚款了事,这样“有进无出”严重影响了我国股票市场的正常发展。
“若A股公司退市继续‘雷声大雨点小’,将加剧市场问题的存在。‘炒差’之风盛行,不利于形成理性投资理念,造成市场低迷与投资者亏损。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同时,应致力于研究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形成更加有效的优胜劣汰机制。”有分析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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