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为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等22家单位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的联合惩戒行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布“上市公司相关主体承诺履行失信榜”(以下简称“失信榜”).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在失信榜单中,因业绩未达到盈利预测标准而触及补偿承诺,但又迟迟不予兑现的华泽钴镍也被列入里面。
业绩未达预期
2014年1月10日,一度面临退市风险的*ST聚友的凭借资产重组成功恢复上市,并将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华泽钴镍”,公司主营业务也由网络设备、视讯服务系统等经营业务转变为有色金属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恢复上市后,华泽钴镍曾引来各路资金追捧。不过,其业绩表现却不尽如人意。根据华泽钴镍于2015年10月29日发布的三季报,公司报告期内完成营业收入89.81亿元,同比增长21.43%。完成扣非后净利润9569万元,同比下降25.66%。
“全球镍金属库存量不断上升,而镍金属价格却在三年中出现了30%以上的跌幅。同时,国内钴系化工产品例如氯化钴等价格也不断走低。镍、钴价格双杀导致华泽钴镍的主要产品硫酸镍、氯化钴毛利率被压缩,从而使得公司业绩下滑较大。”信达证券的研报分析称。
而由于华泽钴镍业绩未能达到盈利预测标准,进而触及补偿条款。但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称却称“拿不出”相应股份,导致补偿承诺一拖再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这种行为,引起了监管层注意,被四川证监局要求“约谈”。
补偿承诺迟迟难兑现
今年1月8日,华泽钴镍发布公告中称,公司于1月8日收到四川证监局《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王辉、王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鉴于王辉、王涛到期未履行相关股权解除质押承诺,影响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履行的风险仍未化解,增加其他投资者的风险,根据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要求二人于 2016年 1月19日上午9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四川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证券日报》记者试图就此联系华泽钴镍董秘办,但电话无人接听。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告诉记者,“因为没有完成股权质押的业绩承诺而导致被地方监管机构调查、约谈的案例,最近其实很少见。从监管层的意图来看,可能是希望通过这个案例来警示上市公司不要反复进行股权质押,增加杠杆,把主要精力放在公司主营业务上。”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11月份,华泽钴镍公告称,根据王辉、王涛与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二人应补偿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4521万股。“王辉、王涛由于所持有的未质押股份已低于上述承诺补偿并锁定的股份数,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将尽快办理相关股票解除质押事宜,保证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所持有的未质押股份数大于或等于应补偿股份数的数量。”
然而到2015年12月29日,华泽钴镍又发公告称,2015年12月31日前无法获得解除股份质押的资金。王辉、涛当时表示,拟通过出让其实际控制的部分企业股权所得资金,用于解决质押贷款。但由于股权受让方内部流程较长,王辉、王涛对此认识不足,导致2015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股权转让,无法获得解除股份质押所得资金。
沈萌表示,“上市公司股东称因为不了解流程而导致违规行为,这已经成为当前很多上市公司为违规行为辩护的一种常用借口。这种表态其实是一种避重就轻、规避自身责任的说法。”
“华泽钴镍这种案例不太常见,它被监管机构调查的原因可能包括涉嫌虚假陈述。如果监管部门在调查后会作出相应惩罚,那么投资者也可以就此向上市公司索赔。”证券诉讼专家王智斌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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