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近期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1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2宗操纵股票价格案、1宗内幕交易案和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在限制期限内买卖股票案。新三板首批做市企业中海阳创始人薛黎明因操纵股票价格被重罚。
在2宗操纵股票价格案中,薛黎明在2015年3月12日至23日期间,控制使用“薛黎明”等8个账户,通过连续申报、以高于做市商报价价格大笔申报的方式,将新三板挂牌公司中海阳在相关交易日的收盘价均维持在8元以上,非法获利54.58万元。胡捷控制使用26个账户,从2012年4月13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等方式影响“银基发展”价格,非法获利3504.78万元。证监会决定没收薛黎明违法所得54.58万元,并处以54.58万元罚款;责令胡捷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3504.78万元,并处以3504.78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薛黎明是中海阳创始人兼实际控制人。而中海阳是一家专注于太阳能发电以及光热创新综合利用的企业,2010年3月19日挂牌新三板,2014年8月24日成为首批做市企业。
此外,1宗内幕交易案中,虞凌云的大学同学俞某为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辽机集团谈判转让合金投资控制权期间,虞凌云与俞某频繁通话。虞凌云在通话后交易合金投资,交易行为异常。在与俞某通话后、内幕信息公开前,虞凌云买入合金投资2013169股,亏损1910401.16元,构成内幕交易。证监会决定对虞凌云处以60万元罚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将持续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精确打击,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切实履行“两维护,一促进”的监管职责,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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